“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暨
第五届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
征稿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回顾中国共产党九十五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讴歌建党以来的光辉业绩和伟大成就,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主题,创作出更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时代的优秀作品。并以此为契机,展现当代海南美术家的艺术才华,发现和培养青年美术家,彰显海南地域美术品牌的持续性,进一步繁荣海南的美术事业,向建党95周年献礼。
 由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暨第五届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五届海南省美展”)将于2016年12月在海口举办。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策划委员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委员会
三、展览组委会:
总 策 划:
孙 苏(海南省文联作协党组书记、省文联主席)
艺术顾问:
谢耀庭(原海南省美协名誉主席)
曾祥熙(原海南省美协名誉主席)
邓子芳(海南省美协名誉主席)
活动组委会
主 任:陈茂叶(海南省文联副主席、海南省美协主席)
副主任兼秘书长:阮江华(海南省美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委员会委员:
周建宏(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
符祥康(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琼台师院美术系主任)
曾周(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兼中国画艺委会主任)
王锐(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陈学博(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卢向玲(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海南师范大学教授)
林明俊(海南省美协副主席、
海南大学教授)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目前定于2016年12月在海口市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暨第五届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展出作品件数: 
  中国画 60件 
  油 画 60件
  版画、水彩、粉画、60件(版画20件、水彩、粉画40件) 
综合材料50件 (综合材料20件、雕塑30件)  
  3、“第五届海南省美术作品展”将有计划安排省内巡展。 
五、活动内容
(一)展览日期:2016年12月
(二)展览地点:
海南省图书馆(中国画展区)
海口市博物馆(油画展区)
琼台师范学院美术馆(版画、水彩、雕塑、综合材料展区)
(三)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征集入选作品230件。
(四)作者待遇:
1、本次作品展分别设立中国画、油画一等奖各三名,二等奖各六名,三等奖各九名;版画、水彩画、综合材料(包含雕塑)一等奖各二名,二等奖各四名,三等奖各六名,优秀奖若干名。
2、该展评选出的入展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海南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3、所有展出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还作者。
4、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5、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六、第五届海南省美术作品展参展要求:
(一)建党95周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例如中国共产党成立、发展壮大的重要节点、事件为主题,进行历史题材创作。
(二)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践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多彩生活中汲取养分,以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描绘全党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中的壮阔画卷。
(三)参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原作,作品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四)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五)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七、送件要求
展出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雕塑作品;作品尺寸:中国画(画芯)、油画、水彩画、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八、征稿时间
自征稿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各位在28日直接交送作品原件。
九、收件地址:
(1)国画、油画收件地址:
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宾馆八角楼海南省美术家协会208室
收件人:韩慧 电话:0898-65367477 邮编:570203
(2)水彩、版画、雕塑、综合材料收件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北路琼台书院内
(琼台师范学院老校区)
收件人:黄亚虹:18876828825,陈浩博:18289874100
十、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五届海南省美展组委会授权第五届海南省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2016年11月14日